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叶县教育体育局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教育体育局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4-GB-22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主要包含多媒体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共分八个包,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公告于2014年12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月21日
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蔡海旺、沈孝蓉、黄晓艳、索光岐、王小虎
五、中标信息:
A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广益天地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1412号
中标金额:4725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恒博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七一路67号
中标金额:47442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碧海晴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8号汇宝花园19栋49号
中标金额:473750.00元
B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金益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段11号1401号
中标金额:47262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创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2503号
中标金额:4735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金汇通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中路南57号楼七层705室
中标金额:474650.00元
C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智慧树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什集镇工业园666号
中标金额:47487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大荣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菏泽市康庄西路2346号
中标金额:475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鄄城鑫鑫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鄄城镇南关一组环卫新村91号
中标金额:474700.00元
D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鄄城乐友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经济开发区伏義路南段路东
中标金额:49361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鄄城致远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什集镇工业园777号
中标金额:494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益民教学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黄河街西段路北师范商住楼1号楼3单元301室
中标金额:493870.00元
E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
中标金额:493194.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尚阳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地37座
中标金额:492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偃师市正浩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偃师市山化镇忠义学校对面
中标金额:491530.00元
F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麒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开发区银屏路9号
中标金额:49192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宏鑫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路南工人路西帝湖花园东王府7号楼1单元29层2910号
中标金额:49374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经纬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21世纪广场4号楼12层1216号
中标金额:493610.00元
G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哲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文化路68号科技市场
中标金额:49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浩伟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8号8号楼东1单元1层东户
中标金额:49322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8号15层1503号
中标金额:493480.00元
H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鄄城北方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人民路41号农业局2号楼
中标金额:49309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菏泽学明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菏泽市八一西街南侧
中标金额:4927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鄄城鑫源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鄄城县董口村东路北
中标金额:491400.00元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叶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37566079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箱:sxgcgl0375@163.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015年1月23日